近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这部法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是检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这次修订是基于自2007年该法实施以来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进行的,旨在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突发事件应对的能力。新修订法律中关于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的规定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其第一章总则第八条明确,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有媒体指出:“这在相关的部门法立法中尚属首次。”
近日,湖南岳阳市遭受持续暴雨袭击,平江、汨罗、湘阴等地普降大暴雨。7月1日傍晚,湖南省平江县融媒体中心一楼被洪水淹没,主持人陈怡心在楼梯间完成“本台报道本台被淹”报道。强烈的现场感引起网友强烈关注。不少网友为平江加油打气:“为了报道第一消息,辛苦了!一定要注意安全!平江挺住!”陈怡心透露,视频是当天夜晚撤离前用手机所拍,目前她和同事已转移到临时成立的新闻中心继续工作,同时表示“时刻准备、时刻记录,是新闻人的本能”……
众所周知,事件但凡涉及公共利益,权威信息的供给都不可或缺。而鉴于突发事件的突然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公众能否及时获知权威信息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新闻媒体能够迅速将突发事件的实况传达给公众,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助于公众了解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可能的个人风险,从而采取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谣言的滋生和传播,也有助于引导社会舆论,防止恐慌情绪蔓延,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的报道可以促使政府机构迅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调动资源进行救援和恢复工作。媒体的监督作用则可以确保政府的决策和行动受到公众监督,提高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效率和透明度。
确保信息畅通,促进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互动,共同应对危机,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地位无可替代。正如直面洪水威胁的陈怡心所说,“时刻准备、时刻记录,是新闻人的本能”,而这种新闻人职业的自觉,当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原本就是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性建设的一部分。
按照新修订法律,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时只要遵守了“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要求,就不应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扰。
明确了这一点,发生突国学之韵发事件之后,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究竟可以从哪些方面来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因角度不同也许见仁见智,但考虑到新闻媒体工作的特点,也不难有一些基本共识。
首先,需要政府和部门及时、准确地向媒体提供官方信息,包括事件的性质、规模、影响范围、救援进展和后续措施。
其次,应该为新闻媒体提供便利的采访条件,如现场访问许可、安全保护、通信支持等。
另外,也有必要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反馈机制,以便根据媒体反映的问题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水平。
有理由相信,通过这些方式,政府不仅能够有效利用媒体资源进行危机管理,还能增强公众信任,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