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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国学之韵
发布时间:2024-10-15 03:05:26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先生,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先生,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女士。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9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对下一步经济工作部署了一揽子增量政策。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了相关落实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认真对待企业关切、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鲜明导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天,我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金融监管总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一起,向大家介绍我们四个部门助企帮扶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我介绍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精准扶持不同经营主体发展。我们要着力解决小微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持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力度。要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的商户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抓紧出台引导平台企业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帮助具有一定优势的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有力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我们要在降度易成本上加大力度,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改革,推动企业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要在减轻企业负担上狠下功夫,聚焦重点收费主体、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加快违规收费退费进度,让企业尽快得到实惠。要在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上持续发力,推动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针对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问题,我们将出台和实施更有刚性约束的制度措施。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进程,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深入抓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大力推进市场秩序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以良好的市场秩序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是强化对经营主体的要素保障。金融监管总局将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帮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实施质量融资增信政策,推广以企业技术能力、质量资质等为依据的增信机制,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融资对接、数字化赋能等一站式服务,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质。

  五是坚决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加快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们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的要求,针对妨碍市场公平准入、限制企业跨区迁移等问题,尽快研究提出切实有效措施,回应经营主体关切。我们深入推进涉企法律法规政策评估清理,全面清理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规模和地域企业的各类规定。

  六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建设,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出台推行服务型执法具体举措,制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更多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科学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请问在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推出哪些政策措施来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一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服务经营主体工作。近期,我们按照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的部署,总局将推出以下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引导平台企业用流量帮助平台内商户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交易量。我们将出台《关于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鼓励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合理配置流量资源,重点向三类经营主体倾斜,就是农产品经营主体、特色经营主体和新入驻经营主体倾斜,同时结合大型促销等活动加大对平台内企业商户的流量支持,帮助企业商户提高流量利用效率,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充分激发平台内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

  二是推动将质量信誉作为企业的融资依据。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质量能力、质量管理、质量品牌等质量信誉要素,纳入对企业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尤其要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授信额度、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实施差异化安排,提高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同时推动股权、基金、债券等融资工具组合发力,每年可以实现质量融资增信授信额度3000亿元,这将全面惠及各类企业。

  三是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大家知道,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截至今年8月底,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1.25亿户,占我国经营主体总数的三分之二。个体工商户在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将个体工商户分为生存、成长、发展三个类型和名、特、优、新四个类别,将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分型分类“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税收、社保、就业、融资等领域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推动地方政府在场地、成本、培训、招工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精准帮扶。

  四是加快制修订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重点标准的进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够有效拉动投资、促进消费,为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今年以来,总局围绕“两新”行动,安排了130项标准制修订任务,目前我们已经完成74项,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标准的研制进程,重点升级能耗排放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切实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以上就是我们市场监管总局在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方面,今年要推出的四项重点措施。谢谢!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被认为是提振民企信心的重要举措。请问司法部,这部立法将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带来怎样的影响?谢谢。

  我来回答这位记者的提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高度关注。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司法部已经收到了一千多条意见和建议。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也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构建稳定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发展预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草案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写入法律,并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这充分表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这些内容成为法律制度后就具有了稳定性和刚性约束,必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在市场准入方面,草案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出台政策措施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并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作出规定,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在科技创新方面,草案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投资融资支持方面,草案着力优化民营经济投融资环境,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的推介对接,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再投资能力。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向民营经济组织提供权利。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民营经济组织提供金融服务实施差异化监管,允许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推动构建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

  在规范经营方面,草案对民营经济依法经营、主动融入国家战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民营资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提出要求,将更好保障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在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草案强化了行政执法的监督,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对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作出规定。要求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坚决遏制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这些为涉企执法、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法治原则和法律遵循,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使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小微企业是稳定经济、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请问,金融监管总局在助企纾困以及缓解小微经营主体融资困难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首先谢谢你的提问。确实,小微企业联系着千家万户,感谢你对小微企业金融工作的关注。金融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按照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不断优化对各类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近期,我们特别围绕助企帮扶,出台了一系列的举措。这些举措的重点,就是要打通小微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优化营商环境,畅通融资渠道,力争做到服务不减、价格更优。

  我先给大家报告一组金融相关的数据。从总量上看,供给规模是稳步增长的。到今年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在252.02万亿元,同比增长8.5%;保险公司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提供各类融资支持28.8万亿元。从结构上看,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6.1%,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长9%。从价格上看,利率是稳中有降的。今年1—8月,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

  第一项措施,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经营主体缓解困难。这项政策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小微企业,同时还阶段性地扩大到中型企业。这里面还需要再强调一下,符合条件的续期贷款不能单独因为办理续贷这个因素下调贷款分类。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综合考量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续期贷款的风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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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项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项机制的核心是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在企业端,全面了解辖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精准帮扶,切实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在银行端,疏通信息传递和资金传导的堵点和卡点。我们是希望,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的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都能通过这个机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且,这个资金是没有中间环节的,是直达的,融资成本也是合适的。

  第三项措施,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在工程建设、外贸出口等相关领域,推动履约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来替代保证金。这项措施上半年已经帮助了52万家企业盘活存量资金,减少压力。同时,还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采用“信用保障+保单融资”这种综合金融服务的方式,帮助众多出口企业减少后顾之忧。

  第四项措施,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我们都知道,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关键,就是要给基层的信贷人员松绑减负,营造尽职免责、鼓励担当的积极氛围。所以,近期我们对于原来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通知作了进一步修订,明确了各类免责的情形。对于基本履行了岗位职责,仅有轻微过失的人员,可以减责或者免责。我们了解到,很多银行都已经按照监管要求,细化并且完善了内部规定,免责人数和比例都有上升。

  此外,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精准监管。我们在依法监管、全面监管的前提下,对于服务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一般性、操作性风险,会更多采取政策指导、风险提示、督促整改等柔性包容的监管措施,寓监管于服务,让监管更有温度,提高金融机构落实助企帮扶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对企业乱收费既会加重企业负担,又会损害营商环境。请问下一步如何治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是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谢谢。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感谢您的提问。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一是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我们将针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收费,加强涉企收费政策文件的源头把关,对检查发现没有法定依据的政策文件,及时推动修改、废止。针对金融机构、水电气暖等收费主体,加强检查抽查,坚决治理重复收费、强制收费等问题。完善各类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不在目录内的一律不得收费。

  二是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特定领域和环节具有优势地位的收费主体,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公开曝光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解读,以案释法、以案明规,让缴费企业了解收费政策,让收费单位严守政策边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纪衔接,及时按程序移交违纪行为问题线索。

  三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法治保障。以《价格法》修订为契机,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的法定要求。推动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细化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快修订完善各领域涉企收费执法指南、合规指南,夯实收费监管的法制基础。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实施,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乱收费问题的源头治理,探索建立涉企收费政策文件合规审查制度,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有效解决政策文件增加企业付费义务、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完善常态化问题线索收集机制,建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充分发挥乱收费治理“前哨站”的作用。同时,我们将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完善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广受大家关注,请问未来在加大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方面还有哪些值得期待的举措?谢谢。

  谢谢你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工信部作为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我们始终坚持专精特新的发展方向,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目前,我国已经涌现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6万家,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着力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完善“选种、育苗、培优”全周期培育体系,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科技创新方面。我们联合财政部启动了新一轮专精特新支持政策,今年将通过中央财政支持1000多家重点“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的配套能力。通过专项再贷款项目,支持1100多家“小巨人”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面向中小企业发布中试服务资源目录,优先支持“小巨人”企业参与重点产品和重点工艺的应用计划。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快速预审、确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近期已遴选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7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超过120亿元,明年我们将再遴选一批试点城市,预计累计支持全国4万多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在金融支持方面。近期,工信部将联合证监会推出第三批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与北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畅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重点产业链,启动“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链上中小企业开展精准对接。

  在服务保障方面。支持“小巨人”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赋予高层次人才举荐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推动地方在人才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项支持。同时,我们还建成了贯穿国家、省、市、县四级的中小企业服务网,涵盖了1780多家公共服务机构,打通政策、技术、管理、服务资源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谢谢大家!

  我们看到近年来新增初创企业、独角兽企业数量有所减少,而风投行业也面临各种挑战。您认为如何可以打造更多独角兽?创建更多独角兽企业的最大障碍是什么?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独角兽企业作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代表性企业,具有发展速度快、成长性高的特点,已经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的一股新生力量。近年来,中国独角兽企业数量持续增长,综合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涌现了一批超级独角兽企业。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集聚了一大批独角兽企业,我们也注意到,重庆、天津、成都、长沙、武汉等地,近年来独角兽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加,呈现出多极化的发展趋势。来自高端制造业、消费与零售、高新技术等领域的独角兽企业占比超过了78%,去年新增的独角兽企业中,超过一半来自新能源、人工智能、半导体等硬科技赛道。

  独角兽企业的成长,一方面需要企业自身的科技实力,另一方面也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下一步,工信部将采取如下措施,推动支持我国独角兽企业发展。一是建立全国统一、部省联动的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二是支持独角兽企业技术创新,鼓励和引导独角兽企业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掌握更多的“独门绝技”。三是加大对独角兽企业的金融支持,发挥产融合作平台的作用,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四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重点围绕原子级制造、脑机接口、6G等新领域新赛道,发展壮大独角兽企业。五是支持独角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开展创新合作。我们特别欢迎国际创新团队来华创业,同时也欢迎外资投资在华的独角兽企业,我们愿与世界分享中国创新创业的发展机遇。谢谢!

  当前,涉企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乱象,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粗暴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请问,司法部未来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和改进涉企执法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谢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针对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司法部将积极发挥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等职能作用,并与其他有关部门一道,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我们将强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问题。近期,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了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督察,目前,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扰企执法、创收执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整改,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近期,我们还将向社会公布一批行政执法监督案例,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涉企执法监督。

  我们将着力规范涉企检查。最近我们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中,关于涉企检查的意见比较集中,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在这次的法治督察中,我们把行政检查作为一个重点,着力加大对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纠治、整治和规范力度。之后,还将曝光一些典型案例,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下一步,我们还将抓紧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加强行政检查管理,严格检查程序,指导各级执法机关开展分级分类检查,将对企业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刚性约束从制度上落实下来。同时,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管控行政执法流程的作用。

  我们将全面加强罚款监督。依法规范罚款的设定与实施,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的行为,大力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尽快建成覆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裁量权基准体系,有效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

  我们将推动各级执法机关建立完善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要求行政机关在对涉案企业立案、调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或者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时,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处置。

  我们将加强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建设,形成监督合力。全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络媒体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合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汇集统筹涉企执法违法信息线索,责令有关执法部门及时纠错。

  我们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把好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出台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工作指引,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文明开展执法活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发现的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进一步规范涉企的执法和监管行为。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规范涉企执法监管方面还有哪些针对性措施?谢谢。

  感谢您的提问。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具体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一是细化裁量基准,促进过罚相当。我们将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实施指导性案例制度,促进执法尺度统一。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利益,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充分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和语言,对案件当事人讲清楚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救济渠道,努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完善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执法流程,坚持事前普法、事中说理、事后释疑,建立健全案后督导服务、整改核查、困难帮扶等机制,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理决定、改正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日常监管,做到无事不扰。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坚决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检查。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科学运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持续保持良好信用的企业无事不扰。加快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抽查,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真正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加强普法服务,推动企业自律。把做好普法工作作为监管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把预防违法行为发生、服务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作为法治监管的重要任务,更好运用普法教育、行政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纠偏扶正、防微杜渐。推动企业加强合规建设,提高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提升企业的合规经营能力。要在个案中深入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对同类企业进行提醒、预警、敦促,促进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我们注意到,当前一些工业企业反映订单不足等问题,工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扩大内需方面,有什么考虑和具体举措?谢谢。

  谢谢您的提问。四季度,工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再推出一批促消费、扩内需的一些具体举措,帮扶企业拓展市场、释放活力。

  首先,聚焦投资带动,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工程。抓紧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批复和资金,加快已签约的1500亿元技术改造再贷款发放到位。近期,向银行推荐一批新的专项再贷款项目,并提前谋划2025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组织工业领域储备项目加快开工建设,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目前,工业领域在建和年内开工项目大约有36000个,预计未来3年将拉动投资超过11万亿元。

  第二,围绕扩大消费,组织优供给、促升级系列行动。一是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为了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我们制定实施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电气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分两批发布31家符合规范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企业名单。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年底将继续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同步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下乡,新增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三是启动建设中国消费名品方阵,从历史经典、时代优品、潮流新锐三个维度选树千件中国消费名品,推出首批百件具有全球认可度的优质品牌,并组织开展全球性的传播推广活动。四是在全国布局建设特色食品产区,组织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以及“吃货节”等“三品”全国行活动。

  第三,深化场景应用,培育壮大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新质生产力。以低空产业生态构建为导向,支持空域资源较好、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地打造低空多场景的应用示范体系,加快培育低空物流、城市和城际空中交通、低空文旅等低空消费新业态,拓展农林植保、巡视巡检、应急救援等新模式,打造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出台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6G等新领域新赛道。同时,支持企业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聚焦典型行业的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梯度培育一批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的智能工厂。

  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们也看到,近期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请介绍一下这个工作机制的一些具体安排。谢谢!

  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小微企业对于经济、就业和民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金融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并且借鉴有关机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项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优势,加强央地联动,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近期,我们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下面,我就从谁来做、怎么做、达成什么目标这三个维度给各位媒体作一个介绍。

  国学之韵

  首先是“谁来做”。在国家层面,由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负责总体统筹调度,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对接协同,更好地形成一个政策协同的乘数效应。在地方层面,省、市、区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地的落地。特别是在区县层面,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企业的走访、需求的摸排和融资的推荐。在银行层面,也将设立工作专班,调动行内资源,发挥基层机构敢贷、愿贷积极性,主动及时地对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其次是“怎么做”。区县是最贴近基层的,也是最了解企业的,是机制落地见效的抓手和基本单元。所以,区县的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组织相关的委办局、街道、乡镇和银行机构开展走访活动,具体是,摸排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讲惠企助企政策,减少政策和企业体感之间的“温差”,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由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以及本行的授信审批条件,作出授信决定,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概括起来讲,这些条件也是简单明了的,就是小微企业只要是合规持续经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同时有真实的融资需求,贷款用途是合规的,都可以通过这个机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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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是“达成什么目标”。我们希望达成这样三个目标:一是直达基层。低成本信贷资金要直达基层,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快速便捷。银行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办理速度。三是利率适宜。通过节约信息收集成本、压减中间环节,减少放贷成本和附加费用,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谢谢罗文局长,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